違反商標法,著作權法


法律專業的天空 859

案例1: 

A君進口國際知名品牌商品數量龐大,在網路販賣。

A君說經國外授權在國內販售,而國內正規廠商提告刑事違反商標法97條,民事訴訟損害賠償,經法院判決國際知名品牌商品刑事緩刑(累犯)、另外一件刑事不起訴處分。

違反商標法該法第97條規定,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是公訴罪,民事和解無法撤銷刑期。

案例2:

國内網拍PO圖商品網路的網拍,都說可以借或截圖PO圖,商品國内進口,代購,販賣大陸,歐美,韓系,日系商品及贈品包,在國内法律是違反智慧財產權著作權!版權!截圖等商品!經法院判決緩刑易科罰金。

*商標法第96條規定為行銷目的而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,使用相同或近似於註冊證明標章之標章,有致相關消費者誤認誤信之虞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,刑事緩刑(累犯)。

*網路下載、重製販賣公開傳輸影片,違反著作權法91、92條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和解也不會撤銷之特別刑法,刑事緩刑(累犯)。

*實務見解融合之文件酌參,承辦過相關案件,告訴人日商新力 PS .PS2. PS3 .PSP等等,美商微軟XBOX 360 wii電腦軟體被世界知名公司微軟求償違反著作權、商標法、侵權損害賠償民事和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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