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務侵占罪


法律專業的天空 809

A君公司會計從業人員以職務之便,侵占公司貨款支票及現金,陸續存入自己帳戶,時間長達三年,侵吞金額達3百多萬,經公司負責人查覺帳戶有異常提出刑事業務侵占告訴,經偵查庭起訴,地方法院判刑有期徒刑10個月不得易科罰金。

公司會計從業人員上訴高分院二審與告訴人達成和解,並附有條件和解,被告判刑9個月,緩刑3年。在3年中被告分期償還款項如一期未還,視為全部到齊,告訴人可向檢察官聲請撤銷被告緩刑,被告須入監服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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