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請支付命令、本票裁定、強制執行、債權憑證、代理國內申請商標等 債權憑證法律知識


法律專業的天空 818
  1. 債權憑證以支票債權申請「支付命令」者,1年換1次。逾期失效。

  2. 債權憑證以本票債權申請「本票裁定」者,3年換1次。逾期失效。

  3. 其他,5年換一次。(因為利息時效是5年,為了保障利息時效不消滅,所以需要5年一次)。

    法院判決勝訴債權憑證5年換1次,逾期失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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